各系部,各班级:
现将《关于印发〈江西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〉的通知》(赣电商技校发〔2019〕15号)转发给你们,其中《江西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详见附件2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学生工作处
2019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