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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团委荣获2017 年度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

日前,团省委下发《关于表彰 2017 年度“全省优秀共青团员” “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决定》,我校团委荣获2017 年度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。

据悉,本次表彰的60 个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中,评选范围为全省各地市团组织、中小学和各高校团组织,我校团委从数百个评选单位中脱颖而出,也是学校再度获评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。

2017年,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,校团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积极向上、勤奋务实,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、拓展学生综合素质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,获得一致好评。

此次荣获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是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肯定和鞭策,也是对我校广大青年的激励与鼓舞。校团委将继续改革创新、锐意进取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热情关心青年、积极引导青年,助力广大青年创新创业、成长成才。(团委 祝海南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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